福州市气象局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雨) IV级应急响应的命令(编号:2020-06号)
时间:2020-03-28 11:28

  编号:2020-06号 

  鉴于降雨明显减弱,福州市气象局决定于2020年3月28日12时00分起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办公室(应急办)、业务处、市气象台、市气象服务中心、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市信保中心、市农试站、市灾防中心、马尾气象分局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状态。请各县(市)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变更或解除相应应急响应级别。 

  请全市气象部门要继续加强天气监测预警,并做好本次天气过程的分析,总结和评估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刘静 

  2020年3月28日11时20分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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