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乡约北峰”全域旅游——寿山石馆旅游驿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09-06 10:08
 
项目概况

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11]FJGC[CS]2023002、福州市晋安区“乡约北峰”全域旅游——寿山石馆旅游驿站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晋安区“乡约北峰”全域旅游——寿山石馆旅游驿站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9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11]FJGC[CS]2023002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乡约北峰”全域旅游——寿山石馆旅游驿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0,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晋安区“乡约北峰”全域旅游——寿山石馆旅游驿站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1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1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7,1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6030700-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采购服务 1(项) 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拟启动晋安区“乡约北峰”全域旅游——旅游驿站项目(服务类),地点为中国寿山石馆,项目面积为150㎡,包括游客中心、服务设备间、寿山石文创陈列区、通廊、户外景观寿山石打卡点的设计及布置。 71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指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或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5)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9-06  2023-09-1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9-19 15: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1号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3-09-19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1号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CGXM-2023-350111-00543[2023]00293。

2、项目经理:经办人(郑莹莹、张林丽、邢红霞/0591-83393306)、负责人(吴晓君、李水清/0591-83393301)。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岭头街38号

联系方式:0591-879301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莹莹

电话:0591-8339330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6日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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