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晋安区取消公共租赁住房C型、D型住房保障对象保障资格的公示(第三批)
时间:2021-09-13 10:30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C型、D型保障对象资格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榕人社综〔2020〕142号)和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关于商请取消15户C、D类社会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保障资格的函》(榕国房函〔2021〕1249号)相关规定,我区陈露1户保障对象自愿放弃保障资格。现将陈露1户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17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受理方式:公式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晋安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和意见。电话:0591-83640847;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邮编:350000。
附件:福州市晋安区取消公共租赁住房C型、D型住房保障对象保障资格的公示名单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3日
来源:晋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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