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福州屏东中学五四北校区建设项目)
时间:2024-02-21 15:03
 

榕晋征预公告〔2024〕2号

 

为实施福州市晋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福州屏东中学五四北校区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1.选址面积:3.7801公顷。

2.拟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选址位置示意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店镇东园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福州屏东中学五四北校区建设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等公共事业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220日至202435日由新店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新店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2.本公告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3.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项目范围内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补偿登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征地前期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附:选址位置示意图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

 

来源: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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