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晋安区市场局消费警示】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消费警示
时间:2021-05-24 09:19

  隐形眼镜(contact lens),也叫角膜接触镜,在我国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因其直接覆盖于角膜表面,与眼组织紧密接触,直接关乎人眼安全,具有较高风险,企业必须取得相关资质方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时尚频道了解,隐形眼镜护理产品主要用于隐形眼镜镜片的清洁、消毒、湿润、冲洗和储存等,以保证镜片的清洁卫生,防止眼部感染。

  消费者在购买隐形眼镜前应到正规的眼科医院或医疗机构做健康状况检查及 眼视力评价,根据眼科医生的建议,选择合适的隐形眼镜,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配戴,同时正确使用护理产品对镜片进行清洗、消毒、浸泡和保存。配戴后要进行配戴评价、戴镜验光,并定期随访。

  消费者应当从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买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尤其要注意:眼镜店不一定能卖隐形眼镜。因框架眼镜不按医疗器械管理,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是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眼镜店只有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后,才能销售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

  消费者应当从合法正规的医疗器械销售网站购买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首先,消费者可在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查看其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是否展示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编号;其次,在销售医疗器械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是否展示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产品页面是否展示有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最后,消费者可核查经营企业的许可证经营范围内是否包含隐形眼镜及护理产品。

  消费者在购买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时,应当仔细查看产品包装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并妥善保存购买凭证。进口的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应附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也可以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对医疗器械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来源:晋安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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