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晋安区市场局消费警示】节日消费警示
时间:2021-05-21 15:16

  晋安区发布“节日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

  一、消费选择:节日期间,各大商场都会组织搞一些商品促销活动,比如“满100送50礼券”,这种优惠方式看上去打了6.6折,但实际上,当消费者拿到赠送的50元礼券想消费的时候就会发现,满商场里根本就找不到价格在50元以内的商品,赠券只能变成再次消费的“诱饵”。因此顾客在选购商品的时候首先应着重考虑自己实际需要,不要仅仅因为有优惠而去购买实际并不需要的物品。

  二、理性维权: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必须向销售者索要正规发票,发票的内容要齐全、具体,并与所购食品相符。因为消费者购买食品后,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事故,有发票作依据,生产者、销售者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消费者购买食品后,若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消费者首先要保护现场,尽量维持所购食品原状,能辨识该食品批号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要封存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以备送检。如果消费者购买或已食用的食品确实有问题,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来源:晋安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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