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保健食品前一定要认清楚产品外包装左上方的蓝色保健食品标识和批准文号,相关产品信息可以在官网查询确认。
3、在大型商超、药店和保健食品专营店等正规场所购买保健食品并保留购货凭证。
4、不要盲目听信街头保健食品销售人员的宣传。
5、老年市民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养生”“健康保健”、专家报告等,更不要在这些场所购买养生保健产品。
6、注意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用来治疗疾病,以免延误病情。
7、如果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情况,可以打举报电话“12331”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主办: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晋安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640512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