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玩具文具等商品质量监管的通知
时间:2021-04-08 10:46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结合“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消费维权主题,筑牢校园周边未成年人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守护青少年消费环境安全,规范我市校园周边玩具文具等商品市场销售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校园周边玩具文具等商品质量监管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站位 

  玩具文具不同于一般商品,事关青少年身心健康,事关万千家庭幸福,始终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各单位要充分认清玩具文具的特殊性,把质量监管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周边商品质量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将校园周边玩具文具等商品质量专项整治纳入常态化工作。要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曝光的内容,严格落实政务报告制度,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三、开展专项清查行动 

  各单位要以全市玩具批发店、商场超市、校园周边文具店及玩具店为重点区域。以三无玩具文具等商品为清查重点,结合开学前后、“3·15”、“六一”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清查行动,重点检查经营者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是否经营销售无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玩具文具,是否落实进货验收制度,经营的玩具文具质量、标签标识(中文标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经营带有危险、恐怖、低俗、赌博性质的玩具等。请各单位分别于3月、6月、9月底前报送专项清查工作情况。 

  四、加大监督抽查力度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产品应立即下架,并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加大学生及儿童用品质量抽查力度,市局将学生用品和玩具纳入年度商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各单位对学生及儿童用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商品要严格依法进行后处理。各县(市)区局可结合自身情况决定开展学生用品和玩具等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向市局上报抽检情况及后处理结果。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在检查过程中,要加大对经营者的行政指导力度,要求经营户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危险玩具,自觉落实进货验收制度。密切与当地教育部门及学校的配合,提高学生与家长的安全意识,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学校及其周边市场秩序。 

  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市局将结合文明城市提升工作督查、专项清查行动等工作,组织对各县()区局校园周边商品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进行通报。同时,市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抽检发现的问题玩具文具后处理情况的跟踪督查力度,各单位要严格按要求通过OA网及时上报《抽检不合格商品后处理情况汇总表》。各单位要定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有针对性地进行复查,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监管。(联系人:黄挺,联系电话:22032020)。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32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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