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晋安区2024年低保对象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4-01-10 15:17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民保〔2015〕70号)精神,对我区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2024年继续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经各乡镇(街道)和区民政局审核,全区低保对象中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115人,现下达全年高龄补贴130000元(详见附表),其中:452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48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由区民政局按月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个人帐户,请加强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4年1月10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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