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我区2016年城市低保对象864户1598人,经过社区、乡镇街道、区三级业务部门认真核查、严格把关,转2017年度取消141户388人, 2017年继续保障共计723户1210人,月保障金551308元,年保障金6615696元(详见附表),其中1925162.5元由单位结余列支,本次下达4690533.5元。资金列“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请加强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每月5日前上报发放花名册,保障金由区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个人帐户,确保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17年1月12日
主办: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晋安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6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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