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平原镇(街)财政所: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政办〔2021〕95号)、《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五城区社区工作者薪酬第一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2〕66号)及《区十三届政府2022年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2022〕10号)精神,经研究并报区政府批示(董批<转>2295号),现下达2022年社区工作者薪酬第一批市级补助资金2221万元(详见附件)。此项经费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2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9908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落实到位。
附件:1.2022年社区工作者薪酬第一批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2年晋安区社区工作者薪酬第一批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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