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晋安区2022年“两节”期间民政对象慰问金的通知
时间:2022-01-26 09:19

  根据《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办公室、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两节”期间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的通知》(榕晋委办〔2022〕1号)精神,在“两节”期间向民政对象开展慰问,城乡低保对象每户800元;城乡特困、五老人员和重大疾病、突发性灾害等非低保的困难家庭每户1000元;孤儿每人1500元。本次划拨慰问金1114300元,其中:4888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4920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90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10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800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60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75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001儿童福利”。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请加强资金管理,做到慰问对象不重复、不遗漏,有交叉重复的人员按就高标准慰问。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2年1月26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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