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为应对寒潮等极端天气,进一步加强冬季救助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灾害性气候应对
各乡镇(街道)要以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列为当前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巡视和救助力度,重点做好夜间巡视救助,对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各种生活无着人员积极施救,帮助其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其安全过冬不出意外。
二、积极开展主动救助
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完善救助工作应急预案,针对寒冷天气和灾害性气候,迅速组织开展寒冬送暖集中救助行动。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救助行动,主动上街巡查救助,积极劝说、引导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接受进站救助,对未成年人、老年人要及时安排护送;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要先救治后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和详细的求助方式。
三、不断加强部门协作
加强与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救助工作机制,密切协作,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重点对车站、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公园景区、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可能露宿区域实行日常巡查、错时巡查,确保不漏死角。
请各个乡镇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并于2021年2月23日前,总结上报专项救助行动情况,包括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特别要有典型事例和有关数据,遇到的困难问题和解决的措施办法,以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附:晋安区“寒冬送温暖”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情况表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20日
晋安区“寒冬送温暖”期间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情况表
(镇街乡) 填表时间:20 年 月 日
时间 |
引导、劝导 (人数) |
送市救助站接受救助情况 |
发放防寒保暖衣物、 食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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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被救助人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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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必须加盖民政办印章上报区民政局;
2、送市救助站的回执单复印件也与此表一同上报区民政局;
3、区救助队队长电话:1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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