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08 16:47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残联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联合会联合下发的《福建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与实施办法》(闽财社〔2019〕5号)、福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工作的补充通知》(榕民〔2016〕226号)要求,现就残疾人两项补贴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符合对象是否主要核查是否存在符合条件未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的残疾人,特别是新增低保残疾人及新申请残疾证的残疾人是否已知晓政策并自愿申请。(现将初步核查符合条件但未申请两补的对象名单下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核查并及时纳入)

(二)核查清退对象是否“应退尽退”。核查20226月在册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包括经济状况变化、残疾人死亡、残疾证等级变更、刑事处罚、户籍迁出等情况),是否与其他政策重复享受(包括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等)。如发现应清退对象,应第一时间上报及时更新花名册,并追回多发补助金额。

(三)核查补贴资金是否“应发尽发”。主要核查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漏发重发等现象。

请各乡镇(街道)认真开展复核工作,并7月5日前上报《残疾人两项补贴花名册》和《晋安区残疾人疑似未享受两项补贴名单》(加盖公章)。联系人:邱莹,联系方式:83615693。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8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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