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残联: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榕政办[2018]151号)和福州市民政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新标准的通知》(榕民[2018]606号)等文件精神,从2018年1月起,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经区政府同意(张批〔转〕2750号),现下达2018年提标补发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98.331万元。
此项经费功能科目列“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上述两项补贴经费由区民政局统一通过金融机构按社会化发放形式按月存入残疾人账户。请专款专用。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9月27日
主办: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晋安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6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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