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晋安区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3-12-05 11:16

  根据《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优化实施稳就业政策措施任务分工的通知》(闽就工办〔2023〕3号)精神,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等按单位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经福建省失业保险明细数据管理系统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022年度晋安区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共有福州大雄文具礼品有限公司等6998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5日—12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名单中的单位应于本年度12月31日前登录以下平台(账号密码同12333平台)确认同意或拒绝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等信息,逾期未确认视同放弃享受。

  平台网址:

  http://220.160.52.229:12333/fzjyggfw/#/portal-module/login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根据单位享受意愿分批分期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公示电话:0591-87570797  

  来访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来访接待处: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邮政编码:350011)

  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5日

来源:晋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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