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短期参保人员的名单公示
时间:2023-07-28 16:33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打击短期参保骗取失业补助金专项行动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52号)文件精神,对2020年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实施以来,参保1至3个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核实其实际劳动和参保单位用工情况,坚决打击虚构劳动关系参保骗取失业补助金行为。对国家、省开展打击短期参保骗取失业补助金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在申领失业补助金前的失业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数据异常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在职参保期间工资银行流水凭证等佐证材料进行核查。我中心已多次通过电话、寄信及发送短信的方式通知企业或个人,但仍有无法提供完整佐证材料的情况(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现根据省市整治精神,请积极配合我中心于2023年8月5日前办理退款事宜,如逾期未提供,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

  联系电话:87570797、 83591203

  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8日

来源:晋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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