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见证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16〕38号)、《关于印发福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榕财社〔2019〕69号)精神,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系统比对和审核,我局收到的申请职业培训“见证补贴”共有19人通过,其中:高级技师(一级)1人,技师(二级)4人,高级(三级)1人,中级(四级)1人,初级(五级)2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人,详见附件。
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总计拟补贴金额1.99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至5月19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87310136
来信投递: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附件: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人员申请名单
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