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0-03-30 15:31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号),提升我省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我厅制定了《福建省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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