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3月28日)
时间:2024-03-28 16:5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第十八中学高中部

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

福建省福州第十八中学

福建润山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6栋教学综合楼以及连廊、地下室和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46296.4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5661.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635.39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94209.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场地边界应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有效防尘措施;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严格落实净车出场制度,渣土车出场前必须清洗。

2、废水:施工废水不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施工现场设立沉淀池,施工废水流入到沉淀池沉淀后将上清液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民房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3、噪声:施工场界四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如安装采取临时围挡,回避、不得设置高噪声施工设备等);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型的施工设备,降低噪声和振动污染;施工车辆,特别是重型运载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敏感时段。

4、固废: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统一外运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二、运营期

1、废水:经酸碱中和池预处理后的实验室废水与隔油池预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以及1#~4#教学综合楼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后浦路市政污水管网,5#~6#教学综合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校区西侧规划路市政污水管网,上述废水均纳入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优化设备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4、固废: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样品及其包装物等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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