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工程检测实验室改扩建项目 |
福州市新店镇东园村66号 |
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新店镇东园村66号。 扩建内容及规模:土工合成材料、防水材料、阻燃材料、化学指标等项目检测。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1、废水:生产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严格控制厂区粉尘无组织排放;化学实验废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优化设备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4、固废:化学检测废液、化学检测废料、过期试剂、废试剂瓶、污水处理污泥、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并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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