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糖浆、颗粒剂、口服液及灌肠剂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中下278号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中下278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现有颗粒剂、口服液生产线进行优化改造,实现年增产糖浆700万瓶,增设一条灌肠剂生产线,实现年产灌肠剂3000万支。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1、废水:生产废水通过厂区新增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厂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2、废气:增强生产车间密闭性和捕尘器的气密性,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对污水预处理系统进行加盖密闭并加强污水预处理系统周边绿化,严格控制有机废气、中药异味、粉尘、恶臭废气等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优化设备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4、固废:废药品、检测废试剂及废试剂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处理废药渣、废弃包装材料、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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