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5月16日)
时间:2023-05-16 17: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单晶硅及其制品项目(一期))

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汶洋村王今洋

福建华芯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鑫威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汶洋村王今洋。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多晶硅(中间产品)9000吨、单晶硅棒9000吨。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7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1、废水:铸锭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污水管网,纳入日溪乡汶洋村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2、废气:多晶硅铸锭炉、单晶生长炉产生的抽真空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分别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优化设备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4、固废:废石英坩埚、废石墨、锅底料、包装废弃物、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反渗透膜以及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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