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单晶硅及其制品项目(一期)) |
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汶洋村王今洋 |
福建华芯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福建鑫威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汶洋村王今洋。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多晶硅(中间产品)9000吨、单晶硅棒9000吨。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7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1、废水:铸锭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污水管网,纳入日溪乡汶洋村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2、废气:多晶硅铸锭炉、单晶生长炉产生的抽真空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分别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优化设备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4、固废:废石英坩埚、废石墨、锅底料、包装废弃物、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反渗透膜以及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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