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5月8日)
时间:2023-05-08 15: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59-20235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晋安秀山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3号主变)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村(现有站区红线范围内)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村(现有站区红线范围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1×50伏安变压器。

 

项目总投资16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1、废气:对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施工运输车辆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料应用土工布苫盖。

2、废水: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租住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单独排放,在站内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施工机械、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4、固废: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统一外运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二、运营期

1、电磁:主变及其设备接地,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主变及其设备的金属构件,应光滑连接,避免毛刺。

2、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优化设备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3、固废: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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