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州伟恒德制衣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宦溪街18号 |
福州伟恒德制衣有限公司 |
福州壹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宦溪街18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增生产能力年产装饰塑料盘1000万片、鲍鱼海参养殖框20万套、鲍鱼海参收纳框50万套(分三期建设)。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冷却循环用水、水帘柜用水及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宦溪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 2、废气:针对破碎、搅拌、投料粉尘项目拟在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水汽分离器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对于挤出、注塑废气项目拟在各注塑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水汽分离器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晾干废气,漆雾经过水帘柜汽水混合过滤后被截留在水中,漆水混合物流入循环水池内沉淀,经水帘柜的循环水池和喷淋塔内滤出,分离后的水再进行循环使用。有机废气及涂胶废气经过喷淋塔+水汽分离器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优化设备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本次扩建项目无新增员工,现有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包装纸箱、包装袋、边角料、不合格品等。包装纸箱、包装袋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边角料、不合格品经集中收集并破碎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漆渣、废油漆空桶、废活性炭。废漆渣、废活性炭经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油漆空桶经统一收集后由原厂家回收利用。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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