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2年9月30日)
时间:2022-09-30 15: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08-202210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市晋安区坂中村二次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项目(一期工程)

福州市晋安区坂中村

福建一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坂中村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工程项目占地面积为10400m2,总建筑面积约7010m2。生产规模为年处理装修垃圾20万吨

项目总投资3000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厂区内设置1座三级化粪池、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近期生活污水排放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用于厂区周边护坡及山林地浇灌;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本项目生产不涉及生产用水,少量进出厂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截排水沟出口末端设置2个三级沉淀池,对初期雨水进行沉淀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原料运输粉尘: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运输道路硬化处理,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覆盖,运输过程做到不超载,不滴、撒、漏。卸料粉尘:尽量不在大风情况下卸料,厂区装卸区域配套喷淋降尘设施;厂区内配套2台移动式雾炮机洒水降尘。堆场扬尘:原料堆场设置于车间内,不露天堆放;成品骨料堆放在加盖顶棚的堆棚内,不露天堆放,并对原料堆场及骨料堆场设置固定雾化喷头降尘。装修垃圾破碎筛分粉尘:将装修垃圾预处理生产线布置于密闭的车间内,车间地面硬化处理,并对各工序产尘点配套喷淋降尘设施。水泥罐进料粉尘:仓筒内配置袋式除尘器对进料粉尘进行处理后由呼吸口排放。制砖搅拌粉尘:采用带有封闭式搅拌仓的搅拌机,物料在封闭式搅拌仓内搅拌,粉尘不外逸。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优化设备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采用分类袋装收集,投放指定地点,然后由环卫部门每日及时统一清运、处置。沉淀池沉渣、废砖坯、水泥罐除尘器收集的收尘灰等全部返回再生压制砖生产线中重新利用。装修垃圾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筋等金属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旧金属回收企业再利用。装修垃圾分料及人工分拣过程产生的废塑料、废纺织物等轻质物质经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塑料或废纺织物回收企业再利用。厂区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抹布经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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