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2年6月16日)
时间:2022-06-16 15:3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7日-2022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

福州市晋安区五四北片区,晋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西侧、坂中路北侧、战峰雅苑南侧

福州市中医院

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五四北片区,晋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西侧、坂中路北侧、战峰雅苑南侧,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门急诊综合楼、医技楼、住院楼、感染性疾病科综合楼、制剂楼、污水处理站、液氧站以及地下室、室外景观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136412.7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5330.47m2、地下建筑面积61335.86m2,设置总床位数600张。项目总投资165189.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5.6万元,占总投资的0.46%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1、废水: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施工机械、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施工运输车辆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建设防护围墙,对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

3、噪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4、固废: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统一外运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二、运营期

1、废水:感染楼废水经化粪池、消毒池预处理后纳入院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检验废水经中和池预处理后纳入院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医疗废水(含粪污)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院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其他医疗废水纳入院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场所消毒冲洗废水纳入院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院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上述废水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结构,各污水单元均加盖封闭,产生的恶臭废气负压收集经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中药及中药制剂煎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检验废气通风橱收集经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应经油烟净化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安装排风设备,排放口设置不影响周边环境。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确保院界噪声达标。

4、固废:医疗废物、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规范建设,并按规定进行收集和贮存。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检验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隔油池废油脂、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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