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3月14日-2022年3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2-03-21 09: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3月14日-2022年3月20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3月21日-2022年3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兆丰华生物科技(福州)有限公司扩建锅炉项目 |
榕晋环评〔2022〕3号 |
2022年3月18日 |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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