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2年2月24日)
时间:2022-02-24 17: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永力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福州市晋安区秀山村山前路98号

福州永力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福建蓝天碧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秀山村山前路98号,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年维修汽车9800辆、年喷漆汽车3260辆。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2.5%。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1、废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以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项目调漆、喷漆、烤漆工序应密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颗粒物经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焊接烟尘经收集除尘处理后排放。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4、固废: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隔油沉淀池废油、废包装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并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废零部件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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