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2-04-15 13:02
序号 普法责任主体 普法类型 普法对象 普法内容 载体阵地 普法方式 普法节点
1 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系统内普法 党组中心组 以《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 报纸、网站、宣传册、宣传栏等 1、开展环保法律培训及讲座;
2、结合日常执法工作向企业主开展普法宣传;
3、设点宣传等方式。
一年两次
干部职工 以《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
执法人员 以《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
社会面普法 社会公众,尤其是企事业单位 以《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 企事业单位、网站、宣传册、宣传栏等 1、开展环保法律培训及讲座;
2、设点宣传等方式。
1、贯穿于环保执法全过程,向企业主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2、以6·5世界环境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纪念日为契机,向公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执法过程中普法 企业主 以《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 1、贯穿于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向企业主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结合“散乱污”专项整治行动等,向企业主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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