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020年10月13日)
时间:2020-10-13 10:03
序号 当事人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

下达日期

1 厦门兴富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生活区的生活废水未按规定设置排污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

闽榕环罚

〔2020〕192号

罚款人民币

5万元

2020年10月13日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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