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司《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晋安区科技创新智慧园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榕晋国投[2023]1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增强科技创新,吸引人才集聚,推动数字福州建设。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晋安区科技创新智慧园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科技创新智慧园项目(项目代码:2302-350111-04-01-696007)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路北侧地块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以智慧会展中心、智慧科创服务中心、科创孵化器为主要功能,总用地面积8179.40平方米,实用地面积6944平方米,容积率2.8,计容建筑面积19443平方米。以晋安区科技创新智慧园为主要载体,重点建设智慧会展中心、智慧科创服务中心、科创孵化器及智慧停车场等其他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97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1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169万元,基本预备费2433万元,专项费用2010万元(建设期利息)。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晋安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拟从申请的专项债中支出。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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