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晋安区2020年春节期间民政对象慰问金的通知
时间:2020-01-18 17:32

  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的通知》(榕晋委办[2019]88号)精神,在春节前向民政对象开展慰问,城乡低保对象每户800元;城乡特困、革命五老人员和重大疾病、突发性自然灾害等非低保困难家庭每户1000元;孤儿每人1500元。本次划拨慰问金884700元,其中:3512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800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0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60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250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5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001儿童福利”。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重大疾病、突发性自然灾害等非低保困难家庭慰问金实行现金发放,其它资金由区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个人帐户,请各乡镇街于1月19日前将发放名单报区民政局,做到慰问对象不重复、不遗漏,有交叉重复的人员按就高标准慰问。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0年1月17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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