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通知
时间:2020-01-10 11:26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

  经过村、乡镇、区三级业务部门认真核查、严格把关,转2020年度继续保障共计475户691人,月保障金310859元,年保障金3730308元(市负担50%,区、乡镇各负担25%),本次下达市、区负担经费2797731元(详见附表),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由区民政局按月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个人帐户,请加强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每月5日前上报发放花名册。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0年1月7日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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