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晋安区2020年春节优抚对象慰问金的通知
晋安区2020年春节优抚对象慰问
时间:2020-01-09 16:01

  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晋安区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的通知》(榕晋委办[2019]88号)精神,为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在春节期间对本辖区伤残人员、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军人、三属人员、参战退役人员、53年前参军后复员到企业的退休人员及困难重病优抚对象开展慰问,其中重点优抚对象慰问金标准为每人1000元,53年前参军后复员到企业的退休人员慰问金标准为每人500元,需发放399000元;再对其中困难及重病优抚对象安排入户慰问,每人慰问现金1000元,需发放10000元。现划拨慰问金共计4090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月7日

来源:福州市晋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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