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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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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九峰村旅游生态停车场项目涉及的晋安区寿山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地点:2020年8月24日下午15:30在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内容:九峰村旅游生态停车场项目涉及的晋安区寿山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三、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福州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并在本公告后10日内(节假日除外)到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
2、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认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3、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情况。
4、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5、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四、申请听证受理机构: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91-87321983,联系人:林女士。
特此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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