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22-0100-2020-0015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0-07-14
  • 标    题: 晋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原福建樟林储运分公司地块)
  • 发文字号: 榕晋征启公告〔2020〕13号
  • 发布日期: 2020-07-14
  • 有 效 性: 有效
晋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原福建樟林储运分公司地块)
榕晋征启公告〔2020〕13号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0-07-14 09:10

  晋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榕晋征启公告〔2020〕13号

  

  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原福建樟林储运分公司地块项目(地块)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 0.023公顷

  2.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鼓山镇樟林村 。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原福建樟林储运分公司地块项目,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由鼓山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晋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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