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07-3000-2021-0001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1-01-11
  • 标    题: 关于划拨2021年革命“五老”人员遗偶生活补助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1〕11号
  • 发布日期: 2021-01-11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划拨2021年革命“五老”人员遗偶生活补助费的通知
榕晋民〔2021〕11号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21-01-11 15:40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革命“五老”人员生活保障及解决革命“五老”人员遗偶生活困难的通知》(榕政办〔2012〕272号)文件精神,现划拨2021年革命“五老”人员遗偶生活补助17.64万元(详见附表),功能分类科目列“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请相关乡镇按照实际健在人数,每月5日前报发放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个人账户。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20211月11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