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07-1600-2020-0019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09-30
  • 标    题: 关于下达晋安区城乡特困人员新增集中供养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0〕309号
  • 发布日期: 2020-09-3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下达晋安区城乡特困人员新增集中供养金的通知
榕晋民〔2020〕309号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时间:2020-09-30 09:43

  根据市政府印发的《福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榕政综〔2017〕96号)的文件精神,经区民政局摸底调查,城乡特困分散供养人员中有1人愿意接受集中供养,从2020年10月起集中供养在晋安区华熙养老院(晋安区社会福利中心),月新增供养金2809元,现下达2020年10-12月新增供养金8427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资金由区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支付,请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及人员动态管理。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0年9月30日  

晋安区意愿集中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花名册

填报单位:晋安区民政局

序号

姓 名

户籍住址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

10-12月金额

供养类型

供养金

全自理

1075

供养金

1

陈孝水

宦溪镇峨嵋村

分散供养

1075

集中供养

3884

2809

8427

农村特困小计

       

2179

13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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