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07-1600-2020-0018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09-28
  • 标    题: 关于划拨2020年第8期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0〕305号
  • 发布日期: 2020-09-29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划拨2020年第8期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通知
榕晋民〔2020〕305号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时间:2020-09-29 10:51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8期价格临时补贴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0]116号)文件精神, 2020年8月份达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对困难群众(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革命五老)每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00元。现划拨2020年第8期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14.4万元(详见附表),功能分类科目列“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由区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个人帐户。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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