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07-3000-2020-0015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07-15
  • 标    题: 关于建立社会救助“两项制度”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0〕248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1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建立社会救助“两项制度”的通知
榕晋民〔2020〕248号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时间:2020-07-21 10:01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根据《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低保扩面百日冲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榕民〔2020〕163号)及区政府2020第十六次常务会议精神,为切实完成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任务,防止因疫致贫、返贫发生,进一步织密兜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建议各乡镇(街道)建立专题研究工作制度。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应定期提请乡镇(街道)班子会议研究社会救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集中时间、集中调度、强力推动。

二、建议各乡镇(街道)建立村(居)通报制度。进一步明确社会救助村(居)主体责任,把社会救助目标任务分配下达到每一个村(居),形成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并每个月通报一次。

以上两项制度落实情况拟纳入局对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绩效考核综合评估范畴,请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做好每月汇总上报工作。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0年7月1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