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07-3000-2019-0014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19-12-23
  • 标    题: 关于印发晋安区民政局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19〕452号
  • 发布日期: 2019-12-3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晋安区民政局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晋民〔2019〕452号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时间:2019-12-30 16:00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区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晋安办〔2019〕88号)和《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榕民〔2019〕410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制定了《晋安区民政局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19年12月23日

 

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冬春期间,适逢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生产生活用火用电频繁,是火灾高发特别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为强化火灾的防控,维护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即日起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火灾防控工作。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火灾防控措施,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时间

2019年12月至2020全国“两会”结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区养老服务机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民政局成立2019年全区养老服务机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林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金琳副局长担任,成员为社会服务科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服务科,负责全区养老服务机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落实。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行动。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在前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火灾隐患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安全隐患清零,形成闭环。

(二)继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围绕养老服务机构电气防火问题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推动消防设施建设,大力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宣传。重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和电工持证上岗检查,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三)进一步做好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督促养老服务机构继续做好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划拨经费,完善人员、装备、制度的建设,要经常性开展实战演练实操训练,整合保安、消控、重点岗位员工等多种力量,切实形成联合管理效能,做到产权清、布局清、设施清、隐患清、会巡查、会操作、会疏散、会宣讲、会督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要组织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按照省民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出台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督促各机构严格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使各养老服务机构具有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水平。

(五)强化消防教育培训。各乡镇(街道)民政办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各类场所、家庭、电动车等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加强对老人这一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走进辖区养老服务机构逐一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一懂三会教育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重点组织消防志愿者、兼职消防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六)全力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紧盯全国“两会”和元旦、春节、元宵节以及省、市重大活动。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提升防控意识,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检查力度,加强隐患排查,确保消防安全。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高度重视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所有带班值班人员必须恪尽职守、在岗在位。要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因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等引起火灾。

五、工作步骤

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2月25日前)。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切实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乡镇(街道)民政办组织检查验收,总结深化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高度重视火灾防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直接负责,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和责任,保障经费,狠抓落实。要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各负其责,强化监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实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组织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排查,做好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广泛宣传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推广典型经验,营造深厚氛围。要针对冬春火灾特点,广泛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及自救自防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请于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工作总结,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83615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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