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02-3000-2020-0001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0-04-30
  • 标    题: 关于晋安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晋发改基〔2020〕8号
  • 发布日期: 2020-05-06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晋安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榕晋发改基〔2020〕8号
来源:主动公开 时间:2020-05-06 09:15

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商请审批晋安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了提高国民文化素质,推动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积极响应新时代文明实践号召。经研究,原则同意晋安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020-350111-47-01-029433),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晋安区街道办事处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香槟支路15号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76.67m2,拟建前厅接待85.02m2、展览大厅258.26m2、多功能报告厅161.15m2、志愿协会管理用房38.50m2、其他(卫生间、交通、储藏室)233.74m2。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暖通、景观绿化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万元,基本预备费用为10万元。工程建设资金由福州市晋安区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18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8号)的规定执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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