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4102-3000-2019-0008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19-09-26
- 标 题: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省疾控中心周边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晋发改基〔2019〕75号
- 发布日期: 2019-09-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省疾控中心周边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方便区域人员出行,缓解道路交通压力。经研究,原则同意省疾控中心周边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含A线西侧路和B线崇安路。A线南起三环辅道,与B线崇安路平交后,沿现状旧路往北,终点位于部队大门处,规划红线12米,修建长度约640米;B线崇安路西接A线西侧路,呈东西走向,终点与西庄路平交,规划红线24米,本期实施宽度12米,修建长度950米。
四、主要技术指标:
(一)道路等级:小区级路(西侧路)
城市支路(崇安路)
(二)设计车速:15公里/小时(西侧路)
20公里/小时(崇安路)
(三)路面设计荷载标准:BZZ-100;
(四)桥涵设计荷载:城-B级。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估算为6895.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36.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47.77万元,基本预备费用为510.77万元。项目建设资本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8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八、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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