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4102-3000-2019-0008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19-09-20
- 标 题: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康桥中心至金鸡山公园廊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晋发改基〔2019〕74号
- 发布日期: 2019-09-2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晋安区园林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审批康桥中心至金鸡山公园廊道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构建城市宜居环境,展示城市良好形象。经研究,原则同意康桥中心至金鸡山公园廊道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晋安区园林中心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公园西门附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康桥中心至金鸡山公园廊道项目沿线新修廊道桥1座,面积1269.6平方米。路灯20盏。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398.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717.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2.57万元,基本预备费218.00万元。
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和区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8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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