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9年第7号禁火令的通知
时间:2019-12-13 09:39
各有林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气象部门预测未来全省仍将持续晴天干旱,局部地区森林火险等级仍然较高,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为切实管住野外火源,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2019年第7号)及《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发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并下达2019年第7号禁火令的通知》(2019年第7,特下达我区2019年第7号禁火令128日至1215日,全区范围内停止野外用火审批,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请各有林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立即贯彻执行,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发生,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禁火令家喻户晓,要加大巡查密度,严厉查禁野外违章用火,管住野外火源;强化值班调度,密切注意火情并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30前向区防火办报告当日火情;要充分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及时安全有效处置火情;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8日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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