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时间:2022-02-22 09:08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关于为全方位推动晋安区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新时代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等形式推动学习宣传,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更好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

  2.全面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精神,积极推动班子领导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做好建设领域的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在推进城建中心工作中,强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确保项目工作顺利推进。

  (二)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局多次召集各区管项目负责人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部署防疫工作,加强全区建筑工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监管。2021年度累计对区管建筑工地的防疫措施落实情况检查119组次,出动人员357人次,出具整改通知书10份,均已整改到位。同时,通知建设单位及时督促工地人员落实疫苗接种工作,及时更新汇报摸底台账及疫苗接种情况。

  (三)坚持依法行政,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规范优化审查审批工作。持续规范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办理、简化了装修工程施工许可(房建)事项、推进联合验收办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工程项目审批前置事项和特殊环节予以清理。截至目前,我局共有34个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2021年已办结行政许可596件。

  2.推进招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我局主要负责区财政出资项目的招投标监管,要求所有达到400万及以上依法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并将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纳入评标办法。2021年,我局监管的6项招投标项目均依法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招标,均为电子标。对因存在恶意欠薪或者违法转包、串标等行为,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我区建设工程的招投标。2021年度我局监管项目未存在欠薪问题。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开展区管建筑工地“双随机”季度考评,运用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系统,对辖区内11个在建区管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季度考评,考评结果录入福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

  4.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加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及时修改完善已公布的权责清单,确保权责清单的实效性和准确性。经梳理,目前我局权责清单共有286个事项。

  5.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就行政管理事项、经费使用事项、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事项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集体讨论决定,推进行政决策的合法化。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用北京市京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局机关法律顾问,负责为全局工作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局所有市政、施工、工程发包等合同都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切实保障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6.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严格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2021年,我局出具行政处罚4单。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2021年我局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共有16名,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专题培训18次,有效地提升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组织10名工作人员参加市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并全员通过。

  7.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1年办理市、区两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6件,其中市人大建议1件、市政协提案1件、区人大建议9件、区政协提案5件,办理满意度较高。

  8.行政复议与应诉情况。2021年我局未有涉及本单位的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

  (三)坚持全民守法,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及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坚持全员普法、全程普法。2021年开展城乡建设系统内法律法规学习18次,结合“安全生产月”“燃情岁月”等主题活动开展社会面普法9次。同时,在建筑工地检查、店牌店招检查、燃气场站、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执法过程中对执法对象开展《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执法对象的守法观念与意识。

  2.加强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对照《晋安区建设系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成立区建设系统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及时发现、依法调解、妥善处理和疏导矛盾纠纷。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全面梳理建设领域涉众型矛盾纠纷,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且能立即解决的诉求,及时解决到位;对超出政策范围的,做好心理疏导、情绪安抚工作,引导、帮助当事人达成解决纠纷的谅解协议,确保矛盾纠纷案件及时解决。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2021年我局依法治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缺少法律专业人才,除执法人员外,其他部分干部职工对于法律的了解程度不够,法律基础较为薄弱。少数干部和执法人员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仍然存在差距。二是普法宣传形式教为单一。对干部职工的法治培训方式单调,主要依托讲座的方式,培训过程缺乏互动交流。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推动执法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障合法执法,严守法律底线,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2.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干部职工的法治学习培训,通过邀请法律顾问及专家开展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执法人员带头宣讲法律法规等多种形式,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及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法治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增强执法队伍力量。

  3.强化在建项目疫情防控措施监督检查。联合属地乡镇(街道),利用日常巡查、突击抽查等方式加密对在建施工工地疫情防控的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履行企业防疫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级部门防疫规定,对巡查发现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责令停工,予以通报批评并在信用评价中予以扣分。

  4.加强招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增强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的应用,如设置信誉要求,施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低于60分的企业不得参与招投标;评标时将信用评价分纳入考评内容;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否决其投标。加强对招标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的政策和法规宣传、讲解及业务培训。加大工程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招投标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招投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5.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每季度按100%的比例对区管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行为、重大危险源防控管理情况、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加强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先行介入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继续推进预防和整治建设行业强揽工程强迫交易行为工作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执行。

  6.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律七进”有机结合,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发挥讲师团、志愿者队伍优势,采用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共建社区开展面对面普法活动,普及《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福州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与管理办法》《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等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

  福州市晋安区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6日

来源:晋安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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