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监督所,各被检机构:
根据《晋安区卫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上半年)的通知》(榕晋卫综合监督〔2018〕20号)工作安排,我局已完成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请各被检单位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同时请区卫生监督所进一步加大监督指导力度。
附:2018年上半年“双随机”抽查工作检查结果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12日
主办: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晋安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6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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