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时间:2023-11-16 11:31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含文物和版权,下同)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动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管理区级公共文化设施,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三)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拟订全区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五)指导、管理全区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

  (六)负责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艺术品市场、印刷品企业)的审批;负责对全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和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全区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网络游戏服务进行日常监管。

  (八)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承担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对全区印刷企业的监管,组织查处违规违法印刷经营活动。

  (十)负责全区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管理和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的监管。

  (十一)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全区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协调全区体育训练,负责全区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人才的培养;组织协调各类体育竞赛工作;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三)对全区文化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文物保护、博物馆(纪念馆)工作,负责全区古籍保护整理工作,承担去文物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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