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商务局简介
时间:2023-11-17 17:39

福州市晋安区商务局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测分析内贸、外贸经济运行状况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商贸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负责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工作,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流通标准化;负责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原油成品油流通等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指导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等工作。 

  (三)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组织实施省、市、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商业网点规划编制与实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牵头推进全区楼宇经济。 

  (四)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监测分析商品市场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城区菜篮子工程规划、建设、管理,保障市场蔬菜、副食品供应;负责生猪储备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推动商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六)负责会展业管理和促进工作,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

  (七)贯彻执行我区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建立电子商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 

  (八)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指导国际品牌体系建设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设。 

  (九)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开展服务贸易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促进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承担企业境外投资贸易活动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外商投资工作;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或参与重大外资项目的协调,负责外商投资有关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对台湾地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深化我区与台、港、澳地区的经贸联系,协调推进与台、港、澳投资贸易与合作,参与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开发区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负责全区省级开发区(投资区、工业集中区等)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多双边、区域次区域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区与其他国家(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协调解决国际投资贸易中的具体问题。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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